1.授課時間
* 講師除申請調課外,須依核定知課程大綱及時段按時授課,請勿遲到或早退,並盡量避免臨時調課,以免影響班級經營成效及學員學習權益
2. 點名與班代遴選
*講師每堂課須確實簽到跟點名以掌握學員出缺席狀況 , 如遇學員無故缺席連續達三次 , 務必告知社大辦公室
春 , 秋季班之講師須於該期第二週結束前遴選班長 , 並督促班代完成應盡任務
3. 請假 , 補課 , 調課與代課
* 講師因個人事由請假 , 應事先提早一周與學員溝通,並在當週繳交調課單至辦公室受理 , 若在上課前一天臨時申請則不予受理請假事宜(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不再此限)
* 講師臨時請假次數 , 一學期不可超過三次為原則
* 為維護學生上課權益, 如遇課程更動須告知本校專員
戶外教學
* 戶外教學之申請 : 為維護授課品質 , 保障學員上課安全 , 除原核定戶外性質課程之外, 其餘課程戶外教學之申請 , 最多以三次為限
* 保險 : 須於戶外教學前一週提出保險申請(可請班代至辦公室領取相關表格 , 並填妥校外教學活動保險名冊後繳交 )
未依規定提出保險申請者, 如於戶外教學中發生意外事故,將由講師與學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
4 . 行政事務宣達與公民素養週
* 講師有配合本校行政事務宣達與公民素養週活動參與之義務
5. 講師評鑑
* 講師有配合本校進行講師評鑑( 如 : 教學情況 , 學員反應 , 會議 , 活動參與意願等)之義務
6. 鐘點費支付標準如下:
A.依學員人數核定:30人以上--800元 / 時、25-29人--700元 /時、20-24人--600元 / 時 15-19人--500元 /時、14人--480元 / 時、13人--460 元 / 時、
12人--440元 / 時、11人--420 元 /時、10人--400 元 / 時 、5-10人--400元 ( 新課程 )
B. 開課講師應提供合作金庫帳戶予社大 , 若是他行或者郵局帳戶(需手續費30元整)
C. 學員人數無法到達開課人數之班級 , 因特殊需求而允以開班者鐘點費統一以400元為主
D. 新課程可試經營一年
E.舊課程連續三次未開課成功 , 不再允以投課
F.開學加退選期間截止後 , 鐘點費不因學員人數異動而調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