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社大課程開課原則:108秋季班起實施
1、舊課程滿10人始得開課。團報僅供原班級舊生報名。
2、新課程可試經營一年(連續兩學期),人數達5人以上始得開課。
3、承1、2,確定開課後,開學前若因同學轉班或退選導致未達開班人數, 此課程未達開課標準,即退費或輔導原課程學員轉班。
4、未達開課人數標準之課程,經授課教師同意後,依開學週起算,最多可延後一週開課。
(1)校外教學前,需事先通知當日上課未到的學員,以免缺課的學員不知校外教學的訊息。
(2)校外教學保險辦理規定:為維護戶外性活動(課程)的安全與保障,班級(社團)進行戶外活動(課程)必須自費投保旅行平安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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