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社大課程開課原則:108秋季班起實施

1、舊課程滿10人始得開課。團報僅供原班級舊生報名。

2、新課程可試經營一年(連續兩學期),人數達5人以上始得開課。

3、承1、2,確定開課後,開學前若因同學轉班或退選導致未達開班人數,此課程未達開課標準,即退費或輔導原課程學員轉班。

4、未達開課人數標準之課程,經授課教師同意後,依開學週起算,最多可延後一週開課。


.